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26日开庭审理了一起违反国境卫生检疫法规案。图为庭审现场。被告人从马尼拉回国时窃取核酸报告,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,缓刑一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。(新华社)新华社上海10月27日电:,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26日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违反国境卫生检疫法规案,并当庭作出一审判决。判处被告人邱某有期徒刑一年,缓刑一年,并处罚金2000元。
法院审理查明,2020年9月12日,被告人邱某在明知自己感染新冠肺炎病毒的情况下,委托他人将其新冠肺炎核酸检测报告修改为阴性,并使用修改后的核酸检测报告骗取国内卫生编码。他于2020年9月16日从菲律宾首都马尼拉飞往上海浦东国际机场入境,经入境防疫检测和上海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确诊为感染新冠肺炎。他立即被隔离治疗。
2020年10月12日,被告人邱被抓获并传唤到案后,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。
法院认为,被告人邱某违反国境卫生检疫规定,造成检疫传染病传播的严重危险。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相关规定,犯罪事实清楚,证据确实充分,遂作出上述判决。
庭审中,邱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及证据均无异议,并表示认罪、悔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