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菲律宾新闻网】菲律宾圣何塞德尔蒙特的众议员罗布斯(Florida P. Robes)周三提交了一项法案,旨在惩罚有资格接种疫苗但拒绝接种疫苗的菲律宾公民。
根据第10249号法案,所有有资格接种新冠肺炎疫苗的菲律宾人都必须接种疫苗,否则将面临30天监禁或10000比索罚款或两者兼施。
根据该法案,新冠肺炎疫苗相关费用应由政府全额补贴,而私营公司可以为员工购买疫苗,但必须免费提供。但宗教信仰与接种疫苗有冲突的群体,以及接种疫苗可能对身体有害的人群,将不受此规定限制。
另一方面,完全接种疫苗的人将获得疫苗通行证,作为接种疫苗的证明。人们可以使用它进入任何公共旅游胜地、住宿、集会或娱乐中心。
罗伯斯说,世界卫生组织一再宣称,疫苗是保护人们免受新冠肺炎病毒感染的最有效工具之一,政府和机构强制接种疫苗在新冠肺炎并不罕见,而且在道德上是合理的,因为这是为了保护公众健康和福祉。
她指出,菲律宾也一直在实施针对婴幼儿的强制性疫苗接种计划,即第10152号共和国法案和第7846号共和国法案,前者寻求为婴幼儿提供强制性基础免疫接种服务,后者则要求8岁以下的婴幼儿必须接种乙肝疫苗。
这位立法者强调:“面对肆虐全球的流行病,对有资格接种疫苗的人实施强制性新冠肺炎疫苗接种至关重要,这样我们才能保护自己和家人,同时使我们的经济强劲复苏,早日回到过去的正常生活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