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菲律宾新闻网特稿】当地时间12月15日,菲律宾参议院以19比3的投票结果三读通过了2094法案,允许外国人完全拥有电信、交通等公共服务。
根据1987年宪法,菲律宾人必须拥有60%的公共事业,但拟议中的法律旨在修改“公共事业”的定义,并将其与“公共服务”区分开来。
该措施规定,公共事业将仅限于配电、输电、供水管道分配系统和污水处理。与此同时,电信、交通、发电、石油和无线通讯等公共事业将不会按照宪法要求由60%的菲律宾人拥有。
4月,杜总统将该法案定为紧急法案,理由是需要帮助疫区经济复苏。
2020年3月,菲律宾众议院已三读通过《公共服务法》修订版。
众议院的法案旨在取消以下公共服务中40%的外国所有权限制,即污水处理系统、电信系统、有线/无线通信系统、石油、天然气、电灯、热力和电力、灌溉系统、供水、船舶修理厂、船坞或码头、运河和公共市场。